首页 >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视频 >正文

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》政府管理的处理方式

日期: 2020-10-13 18:12:19 作者: 靳烨伟

知识点:政府管理的处理方式

(一)行政监管措施

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、托管人、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行政规章的规定,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:(1)责令改正;(2)监管谈话;(3)出具警示函;(4)公开谴责。

(二)行政处罚

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、托管人、销售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时,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、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、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等。

(三)移送司法机关

中国证监会在检查中发现犯罪线索的,可以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审查处理。


复制本文地址:http://www.360ksaj8.com/lraxd/861.html

免费真题领取
资料真题免费下载